關于調整廂式運輸車規范性要求的通知
各車輛生產企業及檢測機構:
經汽車產品技術委員會討論,主管部門批準,現對廂式運輸車產品提出規范性要求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產品范圍
總質量≤4.5噸;采用整體式車身(客廂式、封閉式)結構的廂式運輸車。
二、審查要求
(一)車輛的額定載質量應大于車輛乘員數(含駕駛員)×65kg;
(二)乘員倉與裝貨倉之間應設置有剛性隔離裝置;
(三)貨廂部位不得設置車窗(但駕駛室/區內用于觀察貨物狀態的觀察窗除外);
(四)駕駛區座椅布置不能超過一排,符合GB/T 3730.1《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》中第2.1.1.9款所定義的短頭乘用車座椅布置不能超過兩排;
(五)在選裝照片欄目中提交貨廂內部照片。
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,新申報公告的廂式運輸車應符合規范性要求;《公告》內產品應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。